7. 我对百家乐的看法
我认识很多做DC生意的朋友,其中的一部份间中怂恿我去玩两手。我记得,大约是五年前吧,那时我手头很紧,便问一个好朋友借钱。他说没问题,过两天来拿三十万吧。两天后我去见他,他交给我一张船票,叫我去他的赌厅拿三十万泥码。换句话说,我要拿泥码去赌钱,赢了多少现金,就能拿走多少。 一旦输光,非但没有了三十万,反而欠他三十万。我当然婉拒了他的好意。
百家乐的信贷是很奇怪的制度。你同银行或财务公司借钱,一定要经过许多重手续的审查,查核你的资产值和还钱能力。然而,问中介人拿泥码却是易如反掌。像本人,唯一的借钱途径是拿股票在股票行借孖展,买楼时就算付出一半首期,也得再找担保人,因我没有固定收入,也就给假定没有还钱能力了。然而,在赌场,以我的关係,我问几个不同的中介人,拿上一两千万泥码,想来也毫无难度。问题是,我绝少去玩百家乐,非但不是熟客,甚至不是客人,要拿泥码也是易如反掌。
我少玩百家乐,并非因为不喜欢,相反,我十分喜欢这玩意,我只是觉得百家乐是太昂贵的消遣,如果花上同样的金钱,去玩其他的玩意,会带给我更高的乐趣,譬如说,与其在百家乐输掉十万元,我拿十万元去旅游、购物或追求女性,都能得到更大的乐趣。你可以说,输十万元的机会,同时也可以赢十万元,我绝对明白这道理,我更知道,每投注一万元,我的「消费」只是一百多元,但一手所佔的时间不过是几分钟,一个晚上买一百手,就是一万多元了。况且,我厌恶这种「消费性风险」,因此我从不买6HC。这是基于一个更基本的人性心理﹕输掉一万元所带给人的不愉快,远远胜过赢取一万元所能得到的快乐,故此输一万元和赢一万元的风险是不对等的。
毫无疑问,博彩能带给人快感。当我旅游时,常常进赌场消遣一番,皆因那里的赌博限额比较低,很低的成本已能带来很高的享受。有一次,我到宿雾去,五千五千披索的投注,一个晚上赢了十万,后来这十万披索又寃寃枉枉的全数花掉,真是很过瘾的事。又有一次,我到首尔去,玩了一整晚,输了四十万,也觉输得十分过瘾。我的一隻「弟脚」Charles Hau说现时澳门生意不景,买一千几百也可看牌,我想,这是很合理的消费,看来要找一天到澳门玩玩了。
最后,我奉劝大家,玩百家乐最好是同心爱的异性拍拖去玩,因为这玩意的成本并不因多出了同行人而增加,带着情人去赌,即是一人价钱,二人紧张,有了共同紧张的经历后,很容易促进两人的感情。
以上文字我思考了半年,写了一个半晚上,希望能带给大家一点用途。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