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区博彩行业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澳门博彩行业没有直接在赌场方面和竞争对手直接交锋而是通过立法保证澳门博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降低博彩这个特殊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相比台湾开赌禁之后一味的妄图投入想从博彩这块肥肉上分一杯羹的急功近利,澳门可以是台湾的一根标杆。
争论一年多的《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其内逗留及博彩的条件》法案,昨天获澳门立法会全体会议细则性通过,待行政长官签署后,将于11月1日生效,之后未满21岁人士禁止进入赌场博彩、工作,被禁止博彩人士的投注及其赢取彩金将充公,对病态赌徒可申请“禁足令”。
法案禁止未满21岁人士进入赌场及工作,对此社会存在争议,尤其对未满21岁禁入赌场工件的规定。议员关翠杏表示,法案确有可商榷之处,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环境更应优先考虑,付出代价也值得;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在相关条文表决时投了弃权票,他坦言禁止未满21岁人士赌博是好事,但对禁止他们在赌场工作有不同意见,认为法律应与澳门整体法律相配合,18岁成年人有自由工作的条件。
法案旨在解决博彩业迅速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病态赌博、青少年过早接触、参与赌博等,希望通过立法将负面影响减至最低。法案还规定经司法裁判宣告的禁治产人或准禁治产人、明显精神失常的人、公务员、醉酒状态或受毒品作用影响的人等,均不许进入赌场。
法案突破性引入自我申请“禁足令”,规定博企如让禁止进入赌场人士入场或在场内工作,罚款一万至五十万元;违反禁入赌场规定人士亦需罚款一千至一万元。
除博企可能受罚外,在娱乐场作出以下违法行为的人亦会被科罚一千至一万澳门元,包括未满21岁的人、在娱乐场内被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而拒绝出示者、违反幸运博彩规则的人、在娱乐场滋事的人、明显处于醉酒或受毒品影响的人、携带武器、爆炸装置或爆炸物的人、携带用于录像或录音仪器又未经博企同意的人、以未成年或禁治产人的法定代理人身份陪同被代理人进入娱乐场、未经博企许可在娱乐场内出售或意图出售财产或服务,又或进行任何财产或服务的交易等。
除上述处罚外,当局可禁止违法者进入一家或多家娱乐场,为期最短六个月、最长两年的附加处罚。
这一法案在澳门民众中获大多数认同,有居民认为年轻人心智尚未成熟,太早从事博彩工作难以抵受引诱,容易成为病态赌徒。虽博企工资有一定吸引力,但若只有高中学历和从事博企的工作经验,今后只能在赌业“打滚”,转行相当困难,劝告年轻人入职赌场应考虑清楚。但也不少议员认为法案并不足以解决问题:法案仅在赌场适用,不理会体育、赛马、赛狗及彩票投注,青少年仍有机会接触其他类型赌博,立法目的会被削弱,政府承诺对此会另行考虑。